关于做好2015-2016-2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06 17:26:23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11

各系:

   请根据《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徐生院发[2016] 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和调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通知宣传

   即日起,通过张贴公告、班会课等形式,组织学生进一步学习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资助的文件精神,使学生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的条件和程序。

二、申请评议

   各班级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于已建档学生只须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登记表》。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投票并根据有关条件提出建议建档的等级。

三、各系审核公示

   各系汇总《登记表》,并审核、签署意见,在本系内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要求采取三种形式同时进行,第一种将建档学生信息(包括学号、姓名、班级和建档等级)发给本系所有班主任及任课教师OA中,第二种将建档学生信息(包括包括学号、班级和建档等级)打印后在系公告栏中公示,第三种将建档学生信息(包括包括学号、班级和建档等级)在系官网主页中进行网上公示。

   于5月30日前将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分析汇总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丹老师处(纸质电子同时报送),同时将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纸质稿(需签章)报学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6月10日前对各系报送新建档及需要调档、补档的《登记表》进行审核,然后将审核后的《登记表》返还各系归档。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对已经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可按照程序进行调档;对于已经毕业、专转本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条件的学生须进行撤档;对于因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而尚未建档的学生可根据本系建档情况进行补建档。

2.各系要根据要求严格审查并控制建档总人数比列不超过本系总人数的30%;特别困难和比较困难学生(A、B档)建档比例不超过所有建档学生的30%。

3.请各系严格把关、依据《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

4.各班级民主评议选票由相关系汇总、保存、备查。在民主评议中主要注意以下问题:

(1)《登记表》填写参加民主测评人数与民主评议票数据不相符;

(2)参加民主测评人数不应与班级总人数相同,即被测评学生应回避;

(3)《登记表》民主测评数据都基本符合建档要求,即超过参加评议人数的2/3同意建档,班级民主评议票未达到2/3的不同意建档;

(4)民主评议票填写日期不能晚于《登记表》民主测评填写的日期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一经填写,不得修改。

 

附件1: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doc

附件3: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调档)班级民主评议票.doc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分析汇总表(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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