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09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46

各系部: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请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

1、申请对象为我校江苏籍全日制大一、大二学生且具备如下条件:

1)学习认真、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2)遵纪守法、诚实可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2、时间安排

157-517日,学生如实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2019版),确认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所在系部。

2517-526日,系部完成《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初审工作,确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并公示,将基本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负责。

3526-531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贷款名单,上报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

4610日以后,学生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打印申请表,无需盖章。

5)暑假期间,学生持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6)开学一周内,系部收齐贷款学生《贷款受理证明》,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管理系统。

二、再次申请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

1、往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且今年继续申请,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核及系统录入,但学生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填写续贷声明

2531日前,各系部组织续贷同学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请(150-200字),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具体操作办法如下:登录系统(https://sls.cdb.com.cn),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密码参见上一次贷款合同,如果密码丢失可通过找回密码或致电助学贷款系统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登录后在贷款申请里点击新增,即出现续贷声明填写窗口,填写并核对完基本信息无误,点击提交

361-620日,学工处审核贷款声明,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4620日以后,续贷学生可自行从国家开发银行学生服务系统中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无需盖章。

5、暑假办理贷款、开学后上交《贷款受理证明》要求与首次申请一致。

三、其他说明

外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直接向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外省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账号,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问询申请材料,办理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业务是实现教育公平,助力扶贫开发的重要体现。各院系要按“应贷尽贷”政策规定,做好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根据实际贷款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贷款预申请工作。

附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xls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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