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28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doc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管理和引导,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以下简称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在公寓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宿舍卫生、纪律、文化建设、文明宿舍评比、宿舍调整安排、家具管理、住宿资源的调配以及简单的维修等。
第二章 学生住宿与退宿
第三条 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宿舍资源情况,统一安排学生的住宿。未经中心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公寓,不得擅自调换寝室的床位。
第四条 对入住公寓的学生,中心发放统一的住宿卡。
第五条 学生宿舍实行一日一查房和卫生检查制度。住校学生如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中心将向其所在系反映并报学生工作处,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第六条 确有特殊原因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经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因病或其它原因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应经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由中心另行安排。
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要调整住宿,由中心依据相关证明办理。
第八条 因毕业、退学、休学及其它原因须离校者,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在一周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如不能按时搬离,又不能说明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住宿者本人负责。
第九条 应办理退宿手续,但又未按期办理的,将视为擅自离走,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住宿者本人负责。
第十条 对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需临时住宿的,可向中心申请,中心将视房源情况给予考虑。
第十一条 中心因学校基建、维修等工作需要,可对学生现住宿进行调整。对因未报到、毕业、休学、退学和外出住宿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中心将及时加以调整,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所安排其他人员入住。
第十二条 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在放假前以系为单位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按规定为其办理假期留校住宿手续,实行一日一签到管理。对其他宿舍将统一封闭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进入。
第十三条 毕业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中心管理员将对毕业生房间设施进行检查,学生凭检查后由管理员签字的住宿卡到中心办理离校盖章手续。对宿舍内损坏或丢失的公用物品须照价赔偿。
第三章 学生公寓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须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及床位,不得随意涂改、损坏住宿卡。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严禁迟归和夜不归宿,对于迟归者须凭本人证件登记、说明原因后方可进入公寓。
第十五条 为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应进行规范化布置。
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晰。
墙面:墙面清洁,无蜘蛛网吊灰,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允许根据个人需要和爱好进行一些不破坏墙体、不影响整洁的装饰设计。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或图钉固定,不要使用浆糊和胶水,更不允许敲钉入墙、乱挂衣物。
床面: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起床后须叠被并放在床铺的一侧;床面不堆放杂物;床下与书桌下鞋子等物品放置整齐。
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无尘、无水、无纸屑、无痰迹,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纸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衣物及其它杂物;室内垃圾、单元间大垃圾袋应及时带离宿舍,并投入楼下指定垃圾箱,严禁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物。
第十六条 爱护公物,宿舍内的公用区域须保持整洁,桌椅、水龙头、水箱等公用设施应爱护使用,保持清洁完好。
第十七条 节约用电,人离灯熄,杜绝长明灯;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杜绝长流水。自觉保持宿舍区的安静。公寓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等。熄灯时间后不准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播放和进行娱乐性的活动(如打牌、下棋),不准在宿舍区内酗酒、赌博、聚众闹事、高空抛物、摔砸物品等。
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宿舍区从事租赁、修理、代销、促销等经营、宣传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严禁组织旅游票、影视票等代售及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和传销活动。
第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区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学校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宿舍区内组织的任何集体活动须经学生工作处批准。
第二十条 严禁在宿舍内收藏、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或不健康的书刊、影碟、网上信息等。
第二十一条 严禁进入异性宿舍公寓。如确需进入者,须凭有关证明经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宿舍饲养狗、猫、鸟等各类宠物。
第二十三条 电视机和大功率音箱等不准进入宿舍,自行车不得带入公寓楼内,应按规定定点停放整齐,
第四章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爱护消防设施,禁止私自挪动,严禁故意损坏消防安全设施;严禁私拆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五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热的快、电热毯、电饭煲、取暖器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炉等。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等。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如:酒精、汽油、烟花爆竹、硫酸等)、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品。
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放置花盆、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外抛砸各种物品、泼水等。
第二十七条 严禁推销人员进入公寓,学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宿舍内无人时,须关好门窗,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第二十八条 门锁由中心统一安装,不得自行换锁。对私自换锁,需及时报告管理老师并上交钥匙两把,否则中心将进行拆除换锁,费用由全宿舍成员承担。宿舍钥匙不得外借,毕业、退学、外出住宿的,应办理退房手续,将钥匙交回值班室。宿舍调整时须交回原宿舍钥匙,方可换取新宿舍钥匙。钥匙如有遗失,要及时上报值班室,由公寓中心统一换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配制钥匙,如发现私自配制钥匙,应予以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 学生多余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建议零用现金不要超过200元,以防遗失;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和大件物品,大件物品出入公寓楼时要凭有效证件登记。
第五章 学生公寓住宿卡使用管理
第三十条 住宿卡是学生在校期间在公寓居住的唯一有效证明,包括学生居住楼栋、姓名、班级、学号、床位等内容。实行一人一卡制,住宿卡统一悬挂于指定位置,以方便学生管理需要。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得另做它用,请妥善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撕毁、污损或不按要求悬挂住宿卡。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同时交近期一寸证件照(彩色)一张,由学校统一制作住宿卡。学生因宿舍调整或个人信息变更,请凭原住宿卡及时到各楼栋管理员办公室申请更换住宿卡。休学返校住宿的学生需重新申请办理住宿卡。
第三十二条 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或其他原因注销学籍离校时,住宿卡应由宿管老师和学生本人签字后上交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第六章 学生公寓家具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中心对学生公寓家具实行统一管理。新生入住后,由各楼栋管理员对宿舍家具进行登记。
第三十四条 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设施,不得私自拆卸、移动、调换、搬出宿舍内的家具。不得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得将家具改为它用。非本室的家具未经允许不得搬入。
第三十五条 公物损坏时应及时报修,人为意外损坏须照价赔偿,认为恶意损坏须双倍赔偿。就不赔偿者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试行)
第三十六条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路途遥远难以回家等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并报中心审批备案。
第三十七条 参加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校内组织的各类假期辅导班等,须由系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学生,均需在每学期学校规定放假之日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报中心审批。
第三十九条 为保证留校住宿学生在假期中的安全,凡留校学生应由服从中心管理,每天都须按要求签到。中途离校外出须向负责老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第四十条 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自觉遵守《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违章用电。对于不服从管理、违章违纪的个人,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院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所发布的关于大学生公寓内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有与本规定相悖之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件: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系部 |
| 班级 |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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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号 宿舍号 |
| 个人及 家 长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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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现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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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校内住宿具体时间: 年 月 日 ~ 月 日 | ||||||||
理 由:
签 名: 年 月 日 | ||||||||
班主任意见(写明是否与家长联系,家长意见,是否有违纪情况,是否同意)
签 名: 年 月 日 | ||||||||
系部分管领导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
系部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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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寓中心审批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
住宿地点: | ||||||||
注:1、学生应再交1张两寸照片,用于办理临时住宿卡。
2、每个系部指定1~2名联系人,用于本系所有留校学生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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