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1学期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做好2016-2017-1学期学生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奖项设置:
参评对象:2016-2017-1学期在校学习且有学业成绩的所有学生;
奖项设置: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获得者为班级人数的3%,二等奖获得者为班级人数的5%,三等奖获得者为班级人数的10%,学习标兵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l、受学校纪律处分尚未撤消或奖学金评定期间违纪者;
2、考试、考查课程学期成绩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学期评比“不合格宿舍(92.5以下)”成员;
4、欠交学校费用者;
5、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学金下浮一档:
1、受通报批评的学生学期奖学金下浮一档;
2、学期评比“基本合格宿舍(92.5-95.5)”成员奖学金下浮一档;
3、凡违反学生管理有关规定,本条款未涉及者,班主任可视情节及本人认错态度进行酌情处理。
四、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评选奖学金时,一等奖学金原则上应通过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或计算机一级B考试。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原则是在班级总排名应在班级前50%。
五、奖学金评定方法:
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在综合素质测评前10%、30%、50%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中产生。
六、其他:
1、各系各班级认真填写班级奖学金评定表和系评奖汇总表,不能缺项。
2、各系将公示后的奖学金、学习标兵评定名单、校系先进班集体的评定结果按附件格式(OA)要求填写并以电子稿及加盖系公章后的纸质材料形式于3月10日之前上报学工处。建议各系也将纸质档案归档。
3、请各系将评定结果严格控制在指标数内,学生姓名须核对无误。如多报或上报学生中有违规者,学工处直接取消所报学生评奖资格,不得补报。
4、先进集体评选标准参照《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创建实施细则》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19日
附件1: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奖综合呈报表 | |||||||
系: 2016-2017-1学期 | |||||||
序号 | 班级 | 班主任 | 班级人数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学习标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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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奖综合呈报表 | ||||||||
级别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院级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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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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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级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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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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