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6-2017-1学期评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2-19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754

关于做好2016-2017-1学期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做好2016-2017-1学期学生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奖项设置:

   参评对象:2016-2017-1学期在校学习且有学业成绩的所有学生;

    奖项设置: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获得者为班级人数的3%,二等奖获得者为班级人数的5%,三等奖获得者为班级人数的10%,学习标兵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l、受学校纪律处分尚未撤消或奖学金评定期间违纪者;

   2、考试、考查课程学期成绩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学期评比“不合格宿舍(92.5以下)”成员;

   4、欠交学校费用者;

   5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学金下浮一档:

   1、受通报批评的学生学期奖学金下浮一档;

   2、学期评比“基本合格宿舍(92.5-95.5)”成员奖学金下浮一档;

   3、凡违反学生管理有关规定,本条款未涉及者,班主任可视情节及本人认错态度进行酌情处理。

四、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评选奖学金时,一等奖学金原则上应通过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或计算机一级B考试。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原则是在班级总排名应在班级前50%。

五、奖学金评定方法:

   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在综合素质测评前10%、30%、50%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中产生。

六、其他:

   1、各系各班级认真填写班级奖学金评定表和系评奖汇总表,不能缺项。

   2、各系将公示后的奖学金、学习标兵评定名单、校系先进班集体的评定结果按附件格式(OA)要求填写并以电子稿及加盖系公章后的纸质材料形式于3月10日之前上报学工处。建议各系也将纸质档案归档。

   3、请各系将评定结果严格控制在指标数内,学生姓名须核对无误。如多报或上报学生中有违规者,学工处直接取消所报学生评奖资格,不得补报。

   4、先进集体评选标准参照《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创建实施细则》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19日

附件1: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奖综合呈报表

系: 2016-2017-1学期

序号

班主任

班级人数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学习标兵

1

 

 

 

 

 

 

 

附件2: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奖综合呈报表

级别

序号

1

2

3

4

5

6

7

院级

班级

 

 

 

 

 

 

 

班主任

 

 

 

 

 

 

 

系级

班级

 

 

 

 

 

 

 

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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