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自管会章程
日期:2016-01-16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836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在学院学工处的指导和管理下,致力于学院学生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宿舍生活环境建设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

第二章 自管会职能

第二条 自管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民主、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师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维护学生的日常权益,发挥学生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主学习、自我成长”的职能。

第三条 开展学生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生活建设。围绕广大学生成长需要,组织开展符合我院大学生特点的学习、文体活动、宿舍生活等活动,综合提升学生的精神文化素质。

第四条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自我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生活学习秩序。

第五条 组织开展系列文体活动,配合学院组织好每学年的运动会以及各项大型活动。

第六条 注重学风建设,开展多元化学习类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对全院晚自习的检查与督查。

第七条 开展学生公寓生活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卫生评比、宿舍美化等自评自建活动,表彰和奖励优秀宿舍,公示和帮助后进宿舍。建立合理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广大同学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第八条 维护同学的权益,帮助同学及时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尤其是家庭困难的学生。

第九条宣传普及就业创业知识,增强当代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各种平台发现、培养创业创新人才。

第十条负责全院升国旗仪式的组织,负责国旗班队员的招聘、训练及组建工作,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仪仗工作。

第三章 委 员

第十一条 自管会所辖范围内学生可担任本委员会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或院学工处、系部任命。

第十二条 委员自觉遵守自管会章程,积极参与学生学习生活建设和管理工作,自愿为全院学生服务。

第十三条 委员享有的权利:

1.委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委员有权参与学生管理工作。

3.委员有权对自管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4.委员作为院学生干部,享受院学生干部待遇。

5.委员有权要求退出自管会。

第十四条 委员应履行的义务:

1.委员有遵守本章程、服从自管会决议的义务。

2.委员自愿无偿参与学生学习生活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广大同学服务。

3.维护广大同学权益,维护自管会的团结和声誉。

第四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五条 自管会日常机构设置:

1.每届自管会邀请顾问或辅导老师若干名;

2.自管会领导机构由1名主席、若干名副主席、1名秘书长组成,每届任期一年。换届中新一届的班子成员不超过50%。

3.主席由院学生干部担任或指定人选担任,向学院学工处、自管会负责,统筹安排一切工作和活动。

4.自管会初步下设九个管理部,即秘书处、公寓管理部、学风建设管理部、生活部、宣传部、文体部、纪检保卫部、创业社(部)和国旗班。各部部长通过自管会民主选举产生,向主席负责,各自管理部内的成员,做好本部日常工作,履行职能。根据工作需要,自管会可另设相应管理部。

5.自管会委员可民主推荐和毛遂自荐,竞聘上岗。

第十六条 自管会委员职责:

1、履行学生自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执行自管会的决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维护自管会的声誉;

2、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4、坚持宣传、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工作方式;

5、深入同学内部,密切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6、同心同德,团结互助,分工合作;

7、工作讲求效率、效果,有计划,有总结。

第十七条 主席、副主席职责:

主席:

1、负责学生自管会的全面工作;

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进行学期工作总结;

3、及时了解各分会和各管理部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及时主动向学院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

5、指导各部的工作开展;

6、组织完成上传下达的工作任务;

7、负责做好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建设的相关工作;

8、对学生自管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副主席:

1.协助主席负责自管会的工作。

2.负责相应管理部的各项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八条 各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秘书处:

1、收集、整理学生自管会成员的个人资料,建立学生自管会成员的档案;

2、辅助组织各个管理部的组织建设工作。

3、配合学院开展多类型、多层次其他活动组织。

二、学生公寓管理部:

以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检查督促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及公共区的卫生;

1、负责学生宿舍冲突和矛盾的调解,对宿舍突发事件的报告及处置;

2、负责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

3、做好对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查处和上报工作;

4、负责宿舍检查结果的统计,并及时输入公寓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三、学风建设管理部:

1、负责好系部学生的日常学习事务;

2、做好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

3、做好班级教室日志的检查和收缴工作。

四、宣传部:

1、宣传文化部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学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2、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及学生团体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大力开展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教育,宣传工作。

4、负责自管会宣传条幅、宣传墙报、宣传海报、奖状请帖的制作发放工作。

五、生活部:

1、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思想情况,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重、自强、自立的精神。

2、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和帮助学生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自我发展意识。

3、做好学院卫生区及教学区卫生检查工作,并及时统计、公示。

六、文体部

七、纪检保卫部:

1、以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检查学生早晚自习和上课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通报工作;

2、以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检查学院各种不文明现象并做好记录、通报工作;

3、配合学工处和各系部做好各项活动的纪律检查督促工作;

八、创业社(部)

创业部通过各项工作鼓励并不断创造机会让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旨在通过各种平台发现、培养创业创新人才,普及就业创业知识,增强当代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九、国旗班

1、负责全院升国旗仪式的升旗仪式组织;

2、负责国旗班队员招聘、训练及组建工作;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仪仗工作;

4、负责学院补军训及团学干部军训工作。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 每学期自管会将评出部分工作积极,表现出色,对自管会有突出贡献的积极分子予以表扬。

第二十条 对未能遵守本章程,违反自管会纪律,损害自管会声誉的委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批评、内部警告和取消委员资格的处分,并报学院学工处和系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对自管会成员的奖励和处分,将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自管会的工作直属学院学工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自管会成员,在学院组织的各类评优评先中享有与学生干部同等权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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