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生院学发〔2015〕23号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第一条为创造一个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广大同学的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在校住宿满一学期的宿舍。不在校住宿或因实习等原因在校住宿不满一学期的不在评选之列。
第三条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于第一学期期中评选。
第四条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为进入评选范围的宿舍数的10%。
第五条参评基本条件:
(一)室内成员积极进取,注重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同学之间互帮互学,学习风气浓厚;
(二)室内成员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三)严格执行值日制度,搞好内务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四)环境布置简洁朴素,美观大方,有一定的文化氛围;
(五)符合《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要求。
(六)在宿舍日常检查中成绩优秀。
第六条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一)对学校、社会或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危害事件的宿舍或宿舍成员;
(二)有违章用电现象;
(三)在休息时间内有吵闹现象;
(四)有损坏公物现象;
(五)有偷窃现象;
(六)有打架、吸烟、喝酒、赌博现象;
(七)有私自留宿他人现象;
(八)有夜不归宿或迟归现象。
第七条评比方法:
采取各系负责推荐,学工处审核的评选办法。系里推荐文明宿舍比例不超过本系符合条件宿舍的12%(四舍五入)。
第八条对文明宿舍学校发文表彰,并予以物质奖励。
第九条文明宿舍的比例作为先进班集体评比和系部学生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宿舍申报表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一: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宿舍申报表
系 部 |
| 宿舍位置 | 号公寓楼 室 | ||
舍 长 |
| 宿舍成员 姓名 |
| ||
主 要 事 迹 和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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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意见 |
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学工处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主要事迹和成绩”可围绕宿舍“舍风建设”、“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内务卫生”、“安全防范”、“遵章守纪”等方面阐述。1000字以内为宜,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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